1.乾電池:水銀電池、鹼性電池、鋰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充電電池、鈕扣型電池等(型式包括 1 號、2 號、3 號、4 號)。
請自物品取出後,交由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或交由連鎖超商、生鮮超市、量販店、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販賣業處逆向回收。
2.廢鉛蓄電池:汽、機車之鉛蓄電池等。
可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或交由汽機車行或保修廠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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