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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教學組長 - 研習活動 | 2021-05-28 | 點閱數: 354
一、 依據本局109年12月30日桃教體字第1090122389號函續辦。 二、 考量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爰暫緩辦理,以確保參與人員之健康及安全。 三、 本案將視疫情狀況另訂辦理時間,另案通知各校。
教學組長 - 研習活動 | 2021-05-28 | 點閱數: 439
一、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10年5月26日東師培中字第1100009966號函辦理。 二、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 觀看完整文章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5-28 | 點閱數: 539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5月21日府衛疾字第1100121872號函辦理。 二、 因應國內發生某航空公司機師感染案,且發生COVID-19本土感染個案疫情,經疫調發現確診個案曾出入接觸人數眾多不易維持社交距離,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 三、 為及早發現可能之潛在社區感染風險並加以圍堵,確保社區民眾安全,貴校(園)可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摘述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1-05-27 | 點閱數: 396
一、 為鼓勵青少年新創就業,加強國中畢業生對網紅電商產業的認識,除學費免費外,符合勞動部規定資格且全勤者,可請領16,000元學習獎勵金。 二、 請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3-4092038或電子郵件coco600c@yahoo.com.tw或上網個別報名https://forms.office.com/r/YHP5EZvQPt。 三、 相關訊息請至本校網頁https://fsvs.tyc.edu.tw/home查詢,本計畫得視疫情狀況及天候延期
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1-05-27 | 點閱數: 45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1953號函辦理。 二、 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疫情停課期間有多元的學習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製作「疫起線上看」電視教學節目,自110年5月19日(星期二)起至5月28日(星期五)止,週一至週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公視3台播出。 三、 本案電視教學節目內容包括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及科技等4大領域,題材豐富且內容優質,適合作為居家學習之補充教材,收視... 觀看完整文章
教學組長 - 研習活動 | 2021-05-26 | 點閱數: 339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5月24日師大化學字第1101012987號函暨本局110年2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00014506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桃園場次原訂於110年5月29至30日(星期六至日)假龍岡國中辦理,因應疫情延後至110年10月2至3日(星期六至日)辦理,餘依本局前函內容辦理。 三、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徐耀雄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953)。
注意 教務主任 - 升學資訊 | 2021-05-25 | 點閱數: 420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部份日程調整 ※開放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110年6月10日(星期四)10:00起110年6月15日(星期二)17:00止 ※成績及級距(含會考成績,但不含志願序積分)查詢:110年6月11日(星期五)15:00起 ※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網路查詢:110年6月17日(星期四)9:00起 ※分發結果複查:110年6月17日(星期四)17:00止 ※錄取報到及放棄錄取截止:110年6月22日(星期二)15:00止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1-05-25 | 點閱數: 503
一、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 時間:110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 (二) 辦理方式:採Google Meet視訊模式辦理,會議室網址及代碼將於報名後另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於武陵高中首頁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頁。 (三) 參加對象及名額:錄取90人。 1、 本市高中、國中及國小資優學生及家長。 ...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1-05-25 | 點閱數: 478
一、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策略,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衛生福利部於110年5月19日以衛授家字第1100700650號函示,110年10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 二、 本府社會局已另行以書面通知身心障礙者至區公所辦理原證明註記事宜,以利其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 三、 倘遇民眾持有身心障礙...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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