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56463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具素養導向教學能力之優秀正式教師至學校從事教學示範,期藉由工作坊或研習等方式協助教師增能,增進全國國民中小學教師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爰國教署辦理旨案遴選作業,相關內容摘述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09年6月24日(星期三)止,檢具書面審查資料及申請表,寄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10055 臺北市徐州路48-1號5樓范淳翔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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