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富岡國民中學
:::
主選單
影音播放
電子相簿
榮譽榜
本站消息
網站計數器
好站連結
行事曆
網路硬碟
站長工具箱(急救版)
快速登入
網站地圖
進階區塊管理
站長工具箱
校園資訊
學校沿革
學校願景
學校位置
校園平面配置
辦公室電話
English Website
學校特色
在地化課程
特色社團
英語外籍巡迴教師
行政單位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教師團隊
家長會
附設幼兒園
行政公告
榮譽榜
教務處公告
學務處公告
總務處公告
輔導室公告
人事室公告
會計室公告
研習資訊公告
競賽活動公告
教師專區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平台
桃園市教育局
線上差勤管理系統
桃園市政府公文整合資訊系統
教育雲
全國在職進修網站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評鑑訪視
富岡國中113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附件
桃園市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輔導訪視平台
富岡國中112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附件
桃園市112年度富岡國中交通安全教育自評表
111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成果冊與計畫書
112年度富岡國中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學校自我檢核記錄表
桃園市111年度富岡國中交通安全教育自評表
富岡國中本土語專區
富岡國中台灣母語日專區
教師園地
英文領域
國文領域
數學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社會領域
綜合領域
藝術與人文領域
健康與體育領域
特教領域
:::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教育部110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6-18 | 點閱數: 394
一、
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教育部110年6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76664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教育部於110學年度商借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1名至教育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正式合格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3年以上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及曾參與藝術教育者優先考量。
3、
對教學行政工作具服務熱枕,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
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
商借期限: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至多再延長3年。
(三)
服務地點: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
(四)
辦理業務:推動藝術教育相關事宜,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
其餘事項依所附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並請教師如有意願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yueyue0619@mail.moe.gov.tw,電話(02)7736-5599,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
四、
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徵才訊息」各1份供參。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
:::
站內搜尋
search
進階搜尋
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登入
行事曆
前往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