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徵聘校園警衛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體力足以勝任學校警衛工作者。
2.性別:男女不拘、男須役畢。
3.學歷:具擔任警衛能力、簡單文書書寫、書信處理及交辦業務。
4.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5.其他:年滿20歲以上,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良好溝通
能力,應對進退得宜、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
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
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性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報名:
(一)需親自報名、免報名費。
(二)報名表:請至本校總務處或警衛室領取報名相關表格,或自行上網由本校網站首頁下載。(https://www.fkjh.tyc.edu.tw/)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星期五)15:30止,逾
期不予受理(上班時間8:00-16:00)。
(四)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登記報名。
(五)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後歸還,影本1份 留存。相關報名文件影印本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三、甄試:
(一)日期:1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20分前到總務處
報到,9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面試。
(二)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三)方式:依甄選委員面試公開甄選。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70%、專長1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5分)者,將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七)成績公告:甄選當日16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
四、任期:
(一)經錄取後自109年3月24日起任用1個月,表現經學校考評
合格後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雇用期間至109年12月31
日止,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二)聘約期滿前,如表現良好,經學校考評會議通過考評優良者,
得續聘一年。
五、服勤時間:
(一)依本校排定勤務方式輪值。
(二)學校夜間及假日有活動時,應協助配合加班。
六、工作任務:門禁管制、保全設定與解除、校園安全巡視、交通指揮、支援上下學導護工作、來賓接待、通報及導引、處理偶發事件及通報、簽收包裹信件報紙、接聽電話、開關鎖辦公室及教室門窗、相關水電開關管理、環境綠美化整理、假日花木澆灌、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3,80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4,1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4,750元。日後如有相關函文規定,依該函示辦理調薪。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國定假日及其他節日不發給加班費。
(二)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三)有年終獎金,無考績獎金及三節慰問金等額外待遇。
八、相關簡章辦法請自行下載或親至富岡國中總務處免費領取。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及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
十、本案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何組長,聯絡電話:03472111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