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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競賽活動 | 2020-12-08 | 點閱數: 590
一、 依據本市11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參加旨揭評選之學校團隊請於109年12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初審資料寄(送)至本市慈文國小(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辦理。
三、 為鼓勵學校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本案報名初選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俟公佈報名團隊名單後另案辦理經費申請事宜。
四、 檢送「桃園市11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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