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辦理之「114學年度第1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暨「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全國教師培訓工作坊:科技與資訊實施計畫」各1份,請貴校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07577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落實美感教育課程之設計思考等目標,爰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及工作坊,培育種子師資,精進美感教學專業知能。 |
三、 | 114學年度第1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計畫期程: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 |
(二) | 申請資格: |
1、 |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
2、 |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
(三) | 課程說明: |
1、 | 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學藝術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每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3萬元。 |
2、 | 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每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4萬元,申請對象如下: |
(1) |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
(2)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
3、 | 課程內容需融入「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並需參與至少兩次的課程共備活動通過後,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及「後續課程發展修正記錄表」成為種子教師。 |
四、 | 「全國教師培訓工作坊_科技與資訊」重點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至12月20日(星期五),共計2日。 |
(二) | 辦理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B1多功能室(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
(三) | 報名方式:確定申請 114-1美感課程計畫之教師請填寫「114-1美感課程申請與全國教師培訓工作坊報名表」,報名連結:https://reurl.cc/nvlkRl,相關細節及說明請詳閱報名表單及「全國教師培訓工作坊_科技與資訊」計畫書。 |
(四) | 報名時間:自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113年11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截止。報名期間若額滿,則提早截止報名。 |
五、 | 請參加工作坊之教師,後續仍需參加各區基地大學之課程共備活動;並請確實依照「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4學年度第1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中「拾、行政流程」表定時間完成計畫函報作業,以利後續報部核定。 |
六、 | 旨揭計畫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 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 |
七、 | 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
(一) | 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蘇品亘小姐、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
(二) | 北區基地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芸慈小姐,電話:(02)2736-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