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施行,有關青少年菸害 防制相關法規內容修改說明如下:
(一)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其載具。
(二)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三)校園全面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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